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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综合素质测
发布时间:
2011-10-08
点击量:
3157
       为了鼓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勇于实践、积极进取、奋发向上,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现将本学年度学生素质发展综合测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准则:
      测评时间: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9月15日
      测评对象:09级、10级全体在校学生(无注册学籍、开除及无故不返校的学生无测评资格)
      参照文件:以2010修订版《学生手册》的综合测评内容为准,参考《学生综合测评加分及减分办法》及本通知。
 
     二、组织领导:
     1.学生处负责对各系测评过程进行指导、监督,及所提交的表格进行审核并汇总。
     2.各系团委负责人具体负责领导并指导本系学生素质发展综合测评工作。
     3.各系团委负责人组织辅导老师负责对本系学生素质发展综合测评进行统计、汇总、检查和审核工作。
     4.各班级辅导老师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班学生的素质发展综合测评工作,并成立班级测评小组(由4名班委和2名普通同学参与),负责测评工作的统计、汇总、评议、监督等工作,并填写相关表格和收取相关文件(如证书复印件等)。
 
     三、素质发展综合测评的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素质发展综合测评动员和准备
     1.各系领导根据整体评优工作安排及要求负责学生素质发展综合测评的宣传发动工作,各系团委负责人负责组织辅导员老师及学生认真组织学习本通知及学生手册中的《三亚理工职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分和减分办法》,发放综合素质测评表,学生填写完基本信息后收回。
     2.由辅导老师主持,各班级干部具体计算出本班学生各项基础分(包括思想、学业、文体)的测评结果,并填写到每位同学的综合素质测评表后,发放给每位同学核对数据。
     3.学生本人对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分和减分办法》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文件(如证书复印件等),并填写本人测评表里的各方面的加分、扣分情况及提交个人学年总结,班委会及辅导老师收取并核实后,由辅导老师主持召开班会,针对每个人的测评表分数进行评议。
     4.该项工作于10月14日前完成,并上交汇总表格(初稿)。
 
    (二)审核公示
     1.各班级对综合测评结果进行公示两天,各系在班级公示之后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两天。
     2.学生处审核各系测评结果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三天。
     3.该项工作于10月21前完成,并上交汇总表格(定稿)。
 
   (三)存档
    1.经学生处审核,学院公示后,学生填写正式的测评表,上交学生处,存入个人档案。
    2.该项工作于10月24日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1.学生素质评测工作关系到每一位学生的切身利益,辅导老师、各级学生组织,全院学生干部及全体同学要充分重视,认真对待,严格按照本通知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及《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分及减分办法》执行,明确责任,工作到位,确保测评工作科学、合理、客观、公正、及时。
    2.每位同学要密切配合辅导老师,团支部班委会,如实填写自评表,总结过去,找出差距,有根有据的开展自我测评。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评优资格。
    3.在测评过程中,产生疑问和不清楚的问题请及时与各系分团委负责人或学生处老师咨询。
 
三亚理工职业学院学生处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