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规则
1)通过酒店、酒店官网和第三方网站以前台最优惠价格,酒店最优惠连住价格,酒店官网公布的套餐价格预订并成功入住三亚半山半岛度假酒店可以进行积分;直接通过酒店预订并由客人自行支付房费的会议、半山半岛购房业主以及长住房均可获得会员积分。所有房间消费为每消费一元积一分,不足一元则不能够积分;春节期间房间积分为每消费五元积一分,不足五元则不能够积分。
2)凡三亚半山半岛度假酒店所经营的餐饮、康乐场所消费可获得有效积分;每消费一元积一分,不足一元则不能够积分。
3)请您在结账前务必出示有效半山半岛博海会会员卡以便上述消费可以顺利积分,如非会员与会员同行并且费用由该会员支付,持卡会员可以获得相应积分。积分将在离店后三个工作日内计入您的会员帐户。
2)凡三亚半山半岛度假酒店所经营的餐饮、康乐场所消费可获得有效积分;每消费一元积一分,不足一元则不能够积分。
3)请您在结账前务必出示有效半山半岛博海会会员卡以便上述消费可以顺利积分,如非会员与会员同行并且费用由该会员支付,持卡会员可以获得相应积分。积分将在离店后三个工作日内计入您的会员帐户。
积分兑换规则
1. 奖励住宿是指会员以积分兑换免费住宿的形式入住酒店,简称“免费住宿”。所有通过积分兑换的住宿、礼品及物品等均称为兑换产品。
2. 免费住宿需提前10天与酒店预订。春节期间不做任何积分兑换免费住宿。
3. 每次免费住宿预订均须记录半山半岛博海会会员号码,并从会员账户中扣除预订所有房间所需的积分。客房数量有限,视酒店入住情况及奖励客房房源而决定是否可以接受预订。
4. 积分兑换的免费住宿房间不包括餐饮、娱乐消费、政府调节基金或小费等。这些费用需在退房之前直接与酒店结清。
5. 酒店的积分价值可能会随时变更,具体以酒店官网实时发布积分信息为准。积分只有在会员兑换之后才具有价值。
6. 会员可利用积分在线兑换免费住宿。免费住宿预订要求会员以信用卡担保。免费住宿预订可以提前3个工作日在线填写《取消礼品兑换申请表》申请撤销,撤销成功后所使用的积分将会重新存入会员的半山半岛博海会账户。逾时不可更改或取消。如果半山半岛博海会会员未在取消预订截止日期之前取消免费住宿预订,但又未使用该次预订(预订后未住宿),则每个房间仍需收取该次预订第一晚酒店前台最优惠房费及税费,这些费用将从订房时用于担保预订的信用卡中扣除;或者直接从账户中扣除相应的积分;如果积分不够,将从提供担保预订的信用卡中参照一元两分的标准收取差额部分。
7. 半山半岛博海会“积分加现金”兑换计划可用于获取免费住宿。您有两种方式可以积分兑换免费住宿:
1)用您现有的积分作为兑换免费住宿的所需积分总数;
2)用您现有的积分加上每一元购买2分的计算方式购买积分已达到用积分兑换免费住宿的用分标准。积分购买数额根据半山半岛博海会的要求可能会有所变化。您必须使用有效的信用卡购买积分。一旦完成积分购买,您便同意用于积分购买的金额总数将立即从您指定的信用卡上扣除。购买积分的费用概不退还。
兑换说明
1. 上述兑换产品数量有限,而且兑换产品受到供应商条款与附则约束。具体兑换所要求的积分数也随时可能改变。酒店方随时保留删除,添加,修改或者替换本优惠计划可供兑换的产品选择的权力。
2. 所有兑换产品必须根据兑换券或者兑换信息上指明的步骤进行兑换。兑换产品不可以交换,退款,转让,兑换现金或者任何其他形式的消费,并且不能与任何其他折扣,优惠或促销同时使用。未于产品有效期及预约有效日期内使用则不可再次使用。一经涂改,转手或出售的兑换产品无效。
3. 所有兑换产品逾期未使用(即产品有效期及预约有效日期期间),概不退还积分;另外,所有兑换的产品一旦遗失、失窃或损坏,恕不能补换。
取消兑换说明
所有兑换产品过期尚未使用,型号不适合,或运输过程损坏等均不能构成取消兑换条件。
所有取消兑换,须根据取消条款在确认或收货后48小时内登陆酒店官网www.sctsanya.com会员中心,进入“礼品兑换”页面,填写《取消礼品兑换申请表》并提交审核,经审核通过后方能取消兑换并返还相应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