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2013年—2014年内部宣传品制作询价公告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业主”)采用公开询价方式对深圳地铁2013年—2014年运营内部宣传品制作项目选取承包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承包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1项目内容:本项目的主要内容是针对运营分公司的内部宣传品如板报、横幅及零星的一些宣传品的排版设计、制作、送货、安装及维护等相关服务。

1.2项目范围:本项目的送货安装维护范围涵盖竹子林、蛇口西、前海及塘朗的各车辆段以及罗宝线、蛇口线、环中线所有地铁站及后海停车场。

1.3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2年,自合同签订当日起。

1.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5中选原则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法

1.6报价人资质要求

A.报价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B.具有经年检的合法营业执照,营业范围涉及印刷喷绘业务,具有地税局和国税局颁发的税务登记证;

C.具备印刷喷绘制作经验,提供相关项目金额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同或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

D.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注]:1、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3、在招投标(询价)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报价)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报价申请人不被接受。

1.7领取询价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1.8领取询价文件地点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612)。

1.9领取询价文件时间

2013年5 月7日至2013年5 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1.10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3年5月23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612)。

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1.11其他注意事项

取得询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业主将在今后拒绝该报价人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如报价人为中选候选人,被业主通知谈判时,参与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12本项目联系方式

有关此项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合约法律部、党群工作部

传真:0755-88960129 、88960355

邮编:518040

电话:0755-88960178 、88960516

联系人:赵先生、史女士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201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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