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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财政局发放城乡居民物价补贴 每人每月50元
2012.11.17

  记者9月11日从市有关部门获悉,由于全市食品价格持续上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处于高居不下的态势,三亚市委、市政府再次启动物价上涨财政联动补贴机制,给三亚市城乡居民发放下半年物价补贴,按补贴标准每人每月50元。

  本次补贴时间确定2012年7月—12月,每人可一次性获得补贴资金300元。本次补贴惠及的对象包括具有三亚本地户籍的城乡居民(含农垦系统 人员);2012年1—8月间连续3个月以上(含3个月)参加三亚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地户籍的在职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

  据介绍,本次需要补报的人员包括上半年未被各归口管理部门采集个人基础信息且从未自主申报的人员(针对区镇、社保企业新增人员);上半年使用出 生证号进行申报的婴幼儿,本次申报时必须由其监护人提供其身份证号(下半年首次申报的婴幼儿,可使用出生证号作为身份信息进行申报);上半年已成功申报 (或已被归口管理部门采集)但因由导致最终发放失败的人员;已成功领取上半年物价补贴,但在“居民个人查询”页面查询结果提示为“您的信息已不在上次归口 发放”等对象。符合2012下半年补贴申领条件且属于上述四种情形之一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前自身所属归口下补报个人基础信息。

  据了解,市财政局已于9月10日开始全面发放物价补贴,首批发放对象为上半年已成功发放的人员(需补报或信息变更人员除外),各归口管理部门于 9月10日至9月30日受理补报和信息更正,市财政局于10月10日开始对补报及变更人员进行补充发放。(记者 黄世锋 实习生 赵亚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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