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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就业和社保惠及更多百姓
2013.05.27

局长访谈
让就业和社保惠及更多百姓


陈跃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我们要不断提高社保水平,构建功能完善、普惠共享、保障有力的城乡统筹就业社保一体化格局,不断提升城乡居民幸福指数,让老百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5月21日上午,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陈跃反复向记者强调说。

陈跃称,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在努力促进全市经济保持快速增长的良好态势的同时,更把就业问题放在“民生之本”的优先位置加以考虑,及时提出就业再就业 的政策和举措,探索并初步建立起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重点解决了由于体制转轨遗留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就业渠道不断拓宽,就业方式呈 现多样,就业规模明显扩大,就业结构逐步优化。

陈跃告诉记者,该局将以“春风行动”为契机,联合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两区六 镇等单位共同开展就业政策宣传,深入农家,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摸清农村劳动力数量、就业意向和技能等情况,并将就业政策、培训信息送到农民手中,引 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做好培训后就业服务工作,努力完成3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任务;同时,为有创业意愿和能 力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和返乡农民工免费提供创业培训、创业项目评估、开业指导等服务;此外,办好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为企业与包括农村劳动力在内的求职者搭 好洽谈交流平台。

“对于世世代代以土地为依靠的农民来说,失去土地,如果又找不到工作,就意味着生活失去保障。因此,解决好‘三 农’问题成为政府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谈到被征地农民的近年来的社会保障时,陈跃告诉记者,随着三亚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需要征用部分农村土地。为确保被 征地农民“老有所养”,2008年9月,本市相继制定《三亚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和《三亚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奖励暂行办法》,2009年 6月,本省制定《海南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本市及时对省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进行制度衔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施以来,被征地农民参 保17615人,实现应保尽保。

在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方面,陈跃称,该局将按照本省即将出台的有关政策,将现行新型农村社会 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现制度并轨。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一方面,引导城乡居民逐步提高个人参保缴费档次;另一方面提 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由目前基础养老金130元/月,提高到2015年300元/月。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关系衔接转移制度。 力争到2015年达到社会保险制度完善、工作体系健全、保障能力明显提高、城乡居民应保尽保的任务目标。  

(黄世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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