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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城市建筑垃圾准运证审批
更新于2013-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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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许可审批单位名称:
三亚市海棠湾管理委员会


二、许可审批项目名称:
城市建筑垃圾准运证审批


三、法律依据: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9号)、《三亚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四、办件类型:限时办结


五、申请条件:
(一)申请的运输车辆车型必须符合三亚市园林环卫部门对车厢密闭防洒漏要求。
(二)具有合法的车辆行驶证,并通过年审。
(三)车辆具有三亚市交通运输局颁发的道路准运证或驻三亚营运证。
(四)建筑垃圾运输合同。


六、申请材料:
(一)填写三亚市海棠湾城市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申请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请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三)运输车辆行驶证及复印件,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四)道路运输证或驻三亚营运证,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五)建筑垃圾运输合同。
(六)近一个月车辆彩照二张(前后各一张,大小与行驶证车照相符)。
 


七、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核准并颁发三亚市余泥渣土准运证


八、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九、收费项目、标准、依据:不收费


十、联系电话:(0898)88751389、(0898)88751399


十一、投诉电话:三亚市海棠湾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中心 (0898)88751299
 

附:城市建筑垃圾准运证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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