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更新于201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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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海棠湾开发区域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二、负责管委会人员人事手续、工资调整、人力资源统计、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三、负责管委会干部培训、年度考核、人才引进工作。
四、协助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五、协调海棠湾镇政府开展海棠湾开发区域内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拟定海棠湾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协助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并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六、协调海棠湾镇政府统筹建立覆盖海棠湾的社会保障体系,开展海棠湾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工作;拟定、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标准。
七、承办市人保局、编办等部门的对口业务工作。
八、负责完成工委、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