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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国家海岸•海棠湾海棠广场 地理标志雕塑方案的公告
更新于2013-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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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岸•海棠湾位于三亚市东部,是海南省最大的旅游开发区。随着海棠湾开发建设的推进和知名度美誉度的不断提升,为了更好地宣传海棠湾旅游资源、展示海棠湾风光魅力、凸显海棠湾区域特征,我委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海棠湾海棠广场地理标志性雕塑方案,现将方案征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国家海岸•海棠湾海棠广场地理标志性雕塑方案

二.作品要求

1.建筑设计要寓意深刻、内涵丰富,既要体现海棠湾国家海岸形象,又要充分突出海棠湾的风光魅力和地理特征。要具有鲜明的特征和艺术欣赏价值。

2.建筑外观设计要简洁明快、高雅大方,大小适度,具有很强的视觉冲击力和标志感,便于施工、识别和记忆。

3.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套改。抄袭、剽窃者,后果自负,作品若因侵犯著作权而引起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设计者承担,我委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4.参选作品要有清晰的多面立体效果图。同时,请用500字以内的文字,阐述作品设计的理念、寓意及有关说明,用A4纸打印,并提交相应的电子文档或光盘。

三.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从2013年8月20日起开始,至2013年9月10日结束。

四.应征方式

应征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应征作品及其电子文档及时送达。

地址:三亚市林旺镇海棠湾管理委员会旅游发展局

邮编:572014

联系电话:0898-3825 9305

电子信箱:haitangbaylyj@163.com。

来稿请注明作者的姓名、联系方式。

五.作品评选

我委邀请相关领导和专家组成评委会,择时对参选作品进行评选,选出的优秀作品经过向行业和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后,最终确定为入选作品。

六.活动奖励

参评作品一经使用,一次性付给设计方案者使用酬金人民币10000元。

七.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概不退还,应征者请自留底稿。

2.应征作品一经获奖,作品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等相关权利全部归我委所有,应征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除设计方案使用酬金外,不再向作者另外支付其他报酬。

3.征集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归三亚市海棠湾管理委员会所有。


                         三亚市海棠湾管理委员会
                            2013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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