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岸•海棠湾位于三亚市东部,是海南省最大的旅游开发区。随着海棠湾开发建设的推进和知名度美誉度的不断提升,为了更好地宣传海棠湾旅游资源、展示海棠湾风光魅力、凸显海棠湾区域特征,我委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海棠湾海棠广场地理标志性雕塑方案,现将方案征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国家海岸•海棠湾海棠广场地理标志性雕塑方案
二.作品要求
1.建筑设计要寓意深刻、内涵丰富,既要体现海棠湾国家海岸形象,又要充分突出海棠湾的风光魅力和地理特征。要具有鲜明的特征和艺术欣赏价值。
2.建筑外观设计要简洁明快、高雅大方,大小适度,具有很强的视觉冲击力和标志感,便于施工、识别和记忆。
3.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套改。抄袭、剽窃者,后果自负,作品若因侵犯著作权而引起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设计者承担,我委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4.参选作品要有清晰的多面立体效果图。同时,请用500字以内的文字,阐述作品设计的理念、寓意及有关说明,用A4纸打印,并提交相应的电子文档或光盘。
三.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从2013年8月20日起开始,至2013年9月10日结束。
四.应征方式
应征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应征作品及其电子文档及时送达。
地址:三亚市林旺镇海棠湾管理委员会旅游发展局
邮编:572014
联系电话:0898-3825 9305
电子信箱:haitangbaylyj@163.com。
来稿请注明作者的姓名、联系方式。
五.作品评选
我委邀请相关领导和专家组成评委会,择时对参选作品进行评选,选出的优秀作品经过向行业和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后,最终确定为入选作品。
六.活动奖励
参评作品一经使用,一次性付给设计方案者使用酬金人民币10000元。
七.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概不退还,应征者请自留底稿。
2.应征作品一经获奖,作品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等相关权利全部归我委所有,应征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除设计方案使用酬金外,不再向作者另外支付其他报酬。
3.征集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归三亚市海棠湾管理委员会所有。
三亚市海棠湾管理委员会
2013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