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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棠湾率先在全市制订镇级征地拆迁管理办法
更新于2011-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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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棠湾征地拆迁工作自2007年启动至今,在政府主导模式下,已完成征地面积约5万亩,发放征地补偿款45亿元,征地拆迁范围广、工作量大,涉及海棠湾3万多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
为了加强管理、严格监管,认真做好规范征地拆迁管理工作,海棠湾工委、管委、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征地拆迁规范管理工作,从建章立制着手,创新思路,实行了“制单套价、付款审核、存档备查一体化程序走到底”的新思路,在广泛听取和征求市财政局、审计局等有关部门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工委、镇委班子扩大会议进行集思广益和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海棠湾征地拆迁管理暂行办法》、《海棠湾征地拆迁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日前,海棠湾正式出台和实施《海棠湾征地拆迁管理暂行办法》、《海棠湾征地拆迁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在暂行办法中,规定每个征地项目必须具备了12项资料,如市政府征地调查通知、用地规划指标函及用地红线图、征地拆迁补偿协议书、土地丈量记录和房屋、青苗及其他地面附着物清点丈量记录、现场拍照资料等。只有上述12项资料齐全后,才能制表、拨付征地补偿款。这种一竿子走到底的管理办法,为海棠湾征地拆迁管理设置了一道坚实的“防火墙”,这也是目前海棠湾在全市率先制订的镇级征地拆迁管理办法,为海棠湾征地拆迁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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